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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九篇

三星期出院

2025-07-24


我在精神科病房留院三星期後,如期出院回家。說如期,是因為駐院主診醫生如是告訴我太太。

 

在我入院幾天後,醫療團隊詳細瞭解我的病歷、用藥、初步檢測報告,再加上數天的觀察後,主診醫生如是回答太太的詢問。太太問醫生,我的病能治好嗎?

 

我入院時,太太、細佬及我本人心裏「無」數,不知道自己需要在精神科住多久?精神病人每次病情復發,縱使康復,其整體的身心狀態,一般比病發前差。而且當時我們心中有種想法是,精神病人是不能完全康復的。

 

因此在病發那三個月中,我是十分抗拒抑鬱症或焦慮症等的標籤,我患過的病已經夠多了,也全都受控制,我真的不想再患不治之症。

 

我又因為長期失眠,身心支持不了,希望家庭醫生處方的藥,能安定我的情緒,助我入眠,好讓我恢復身體的機能。但事與願違,我的狀態日差,最終要入院,我的願望也幻滅了。

 

其實我們三人均不知道,我能否康復出院,就算能離開醫院,也不代表我可以回家。說不定,我要住中途宿舍,甚至要住長期?我家附近便設有一間宿舍,可容納三十名病人。崙崙讀小學時,我在附近散步,察覺那棟房舍比一般獨立屋大,因好奇而入內詢問。

 

我從事社會工作及輔導,在工作中有需要接觸心理及精神科的服務及患者,是提供服務的人,沒想過自己會成為病人,並且要入住精神病院。我接受不了這身份的轉換。

 

在院內,主診醫生年約四十多歲,西班牙姓氏,說話精要,人也精明,我因他手握我出院的大權,有點忌他。最初一星期,他幾乎每天早上都與我談話,在第二或第三次見面時,我自作聰明,評論自己的病情為「十分複雜」,他馬上回答: 「不是。你患的是典型的臨牀抑鬱症,你病情的複雜性在用藥方面,原因與你服抗排斥藥有關。」

 

這回答開了我的竅,醫生確是專才,比我的論斷精確,以及向我指出了不同的領域。以後我不敢再在醫生面前造次,只能聽話。

 

我與太太都是門外漢,事後回想為甚麼醫生如此肯定我三星期可以出院。估計如後下:

 

入院期間,全面檢查身體,篩查病因。

 

第一星期: 院方先安排我停用家庭醫生處方的「錯」藥,期間要服一種過度性的鎮靜劑,待身體排除「錯」藥。

第二星期: 服新藥,觀察身體對新藥的反應是正是反,以及有沒有副作用。

第三星期: 藥量調整及身體調養,試回家度宿一晚,順利的話,周末可回家。

 

我現在說來,頭頭是道,當日可沒有今天的清醒,基本上是神經緊張,處於求生狀態,很混噩及易受驚,逐漸平伏安頓下來後,恢復了生活的節奏及需求,由孤獨的病人身份,重回群體,理性思維開始運作。

 

這三星期的生活,內心的歷練很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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