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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篇

泊車變失車

2025-2-7


失車?是慌失失的「失」。


腦創傷的必然後遺症之一,是短期記憶功能減弱,八年後的今天,我的情況幸有改善,泊車後不一定要拍照做記錄,但若遇到要在陌生地方泊車,還是拍照以策安全。


做法是在停車地點,以不會移動,又有特色的景物作背景,若能包括門牌號碼則更好。在最初非常善忘的狀況下,宜多拍些相片,包括在街角排成直角的兩面路牌。更加保險的是,再加一張能幫助識別回程路段的照片,以便找回汽車。


為減低「忘」車的機會,盡量在熟悉、當眼或同一地點泊車。通常是在車流量較低的地方,或時段,較容易使用這方法,由於自己不用上班,選擇時段及地點的自由度大了。


在初期太太與我都懷疑自己找回車子的能力,兩人變得緊張,這削弱了我泊車時的專注力,她見我如此而更加警覺,然後又擔心我會擔心出錯。外出一次,常戰戰兢兢,很費神。


有一回在海邊公園步行徑入口泊了車,特意回頭多看一眼作實。散步完畢後往取車,遠遠便察覺我們的車失了踪,我馬上緊張起來,並肩同行的太太也立刻察覺我狀態繃緊,即時扶一扶我的手臂,安慰我說: 「行近一點就會看見。」其實她也沒有把握, 但她說得對。再行前一段路,我看見我那白色的棍波車,瞬間我安定下來。


出了甚麼問題呢?原來腦創傷滅掉部分腦細胞,隨之也删除了部分功能,缺少完備參考資料及方法,結果是簡化了我的思維。因為我將車泊在非常接近最後的車位,我便先入為主的以 「最後一架」為指標,完全沒有想過我泊的車位後面還會再泊車。我一發現最後的兩架車都不是屬於自己時,霎時便斷定自己的車不見了,人變得「慌失失」,如此「論盡」(笨手笨腳) ,自己嚇自己的片段,成為我倆生活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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